榆林市商务局
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安排意见
各试点县商贸办(经贸局)、各承办企业:
为了推进我市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建设,健全和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继续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农民增收。按照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9年陕西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商发[2009]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安排如下:
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和承办企业
经商务厅核准,2009年全市确定试点县12个。其中新增试点县2个(吴堡、子洲),保留原有10个(佳县、米脂、横山、府谷、清涧、定边、绥德、靖边、榆阳、神木)。全市确定延续承办企业3户。(榆林市恒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市靖边县五鑫商贸有限公司、陕西农佳乐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二、试点企业的试点区域
榆林市恒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榆阳区、神木、府谷、横山、定边、绥德、米脂、佳县、清涧、吴堡、子洲。
榆林市靖边县五鑫商贸有限公司
靖边县
陕西农佳乐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佳县、米脂、清涧
三、2009年工作安排
(一)市商务局依据省上规划,调整并制定本市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划,报省商务厅。
(二)组织验收。严格按照《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商务部关于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通知》(商建发[2006]600号)、《陕西省商务关于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验收及抽查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06]270号)的有关内容执行。其中陕商发[2006]270号文件中附件4(《2007年陕西省农家店验收量化打分表》)按照新标准执行(见附表1)
(三)验收对象和范围:经核准的承办企业。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新建或改造的配速中心和在实施区域内新建或改造农家店。
(四)验收时间安排:2009年验收工作全年分两次进行,上半年验收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5日;市局于7月15日前向省商务厅提交验收报告,省厅从7月16日开始安排项目抽查。下半年验收从11月1日至11月15日结束。市局于11月30日前向省厅提交验收报告,商务厅从12月1日开始安排项目抽查。
(五)验收工作程序和申请验收的企业需提交的资料。按照陕商发[2006]270号有关条件款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努力提高农家店覆盖率,各县(区)商贸办要对本地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行中期评估,并合理安排“项目规划,提高农家店覆盖面,农资店建设数量不得高于总量15%。要严格控制县城、乡镇周边地区的农家店建设数量,把农家店建设重点放在边远地区。凡在以前年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已经完成农家店建设任务的村、乡(镇)不得再增加建店规划,每个行政村不得超过两个以上的农家店。各县(区)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改造规划数量表(见附表2)。
(二)加快直营店建设步伐。为了提高承办企业的盈利能力,提高配送网络的连锁化程度,各承办企业要加快直营店建设步伐,充分发挥直营店二级配送成本低,盈利能力强的功能;支持承办企业建设村级直营店,提高村级农家店的服务标准和承办企业、农家店盈利能力。各承办企业全年直营店数量必须达到农家店建设总数的20%。
(三)加强对已验收达标的农家店和承办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市局将采取随机抽查、人员暗访、电话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已验收达标的农家店日常监管,每月抽查比例不少于10%。发现配送比例达不到标准,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农家店,市局将督促承办企业给予摘牌处理并在下达年度补贴资金时予以扣除,问题严重的报经省厅批准取消承办企业资格。
(四)加强人员培训工作。市局将组织对去年验收合格的农家店店长进行免费培训,各承办企业负责组织对拟验收的农家店店长进行强化培训。
(五)着力提高农家店商品配送率,加强商品配送体系建设。从今年开始,包括已建成的农家店和新建的农家店商品配送率都要达到50%以上。各承办企业要重点落实配送中心建设规划,构建布局合理的商品配送中心网络;强化配送中心采购、储存、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增加统一配送商品的品种和数量。今年,国家将加大对配送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
(六)加强直营店信息化建设。加强直营店信息化建设是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贯穿全年重点工作,各承办企业当年建设改造的直营店必须配备POS机,实现农家店统一结算系统信息化。
(七)规范承办企业连锁经营行为。
1、建立承办企业经营情况报告制度。各承办企业按要求每半年向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本企业半年经营情况(见附表3),以便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时掌握承办企业的经营状况。
2、规范特许加盟合同内容。各承办企业的加盟合同必须明确以下五方面的内容:一是加盟对象;二是执行加盟合同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年);三是加盟双方的权利义务;四是承办企业改造农家店的具体内容;五是加盟合同的签订时间。
3、统一证照办理。加盟农家店的各种经营证照由承办企业统一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中店名要能体现企业和农家店的加盟连锁关系。
4、日用消费品农家店要全部实现开架销售。新建和改造的日用消费品农家店要全部实行开架销售,散装食品必须用统一制作的加盖玻璃容器储存。
5、建全规章制度。承办企业要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督促农家店建立配送商品进销台帐,用制度规范农家店、承办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实现紧密的加盟连锁关系。规章制度要统一制作并在农家店醒目的地方悬挂。今后,农家店商品进销台帐一律用承办企业配送商品的原始单据显示。
6、认真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要有效利用“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工作档案。该系统网址为:http://wcqx.mofcom.gov.cn/cty。承办企业要认真查看系统使用说明,按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企业编码、注册资金、成立日期及经济指标等数据,填报农家店验收申请信息。
附:1、2009年农家店验收量化打分表
2、2009年各县(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改造规划数量表
3、“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经营情况报告表
4、“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经营情况统计汇总表
二00九年六月一日
抄送:陕西省商务厅、市政府办公室、本局各有关领导、档(二)
附件1
农家店验收量化打分表
试点企业: 农家店名称:
|
评审项目 |
满分 |
得分 |
|
经营基本特征 |
100 |
|
|
1、店面临街、店前路面平整、清洁,便于配送车辆出入。 |
3 |
|
|
2、店面门头制作统一、标识清晰、规范。墙面平整、干净。墙上悬挂企业统一制作的各种规章制度,特别是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承诺。 |
5 |
|
|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进销台由帐等齐全有效。店铺营业面积符合商务部规范要求。 |
10 |
|
|
4、商品单品品种:村级400种以上,乡级800种以上,配送率在50%以上;农资店经营农资在两大类以上,配送率:村级75%、乡级80%以上。 |
20 |
|
|
经营设施设备 |
|
|
|
1、店内通风,照明设施完好,墙面地面干净整洁。 |
2 |
|
|
2、店内商品按类别分开摆放整齐,食品类和非食品类商品有清晰的分界限,散装食品有带盖的玻璃储存器皿。 |
6 |
|
|
3、有与店面商品相匹配的开架式陈列货架。农用物资与其他商品必须分开存放、陈列。 |
7 |
|
|
4、有与连锁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信息设备。 |
3 |
|
|
5、使用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 |
5 |
|
|
6、配备有齐全、完好、有效的消防安全设施。 |
2 |
|
|
7、每种销售商品必须有相应的质量检验合格证。 |
6 |
|
附表2
2009年各县(区)“万村千乡
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改造规划数量表
|
县 区 |
建设改造农家店(家) |
|
榆 阳 |
20 |
|
神 木 |
15 |
|
府 谷 |
15 |
|
定 边 |
10 |
|
靖 边 |
30 |
|
横 山 |
10 |
|
绥 德 |
10 |
|
米 脂 |
10 |
|
佳 县 |
10 |
|
清 涧 |
10 |
|
吴 堡 |
30 |
|
子 洲 |
30 |
|
合 计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