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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发现1950年东北公债券
2006-11-14 10:13  文章来源:榆林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最近,记者在榆林市米脂县收藏爱好者姬乃均家中发现一张“一九五○东北生产建设折实公债”一分券。公债的计算方式是以沈阳市的高粱米等实物在当时的市价为折算标准。这种公债券在陕西实属少见。
  该公债券长15厘米,宽13厘米,票面上方印有红五角星,正面盖有“东北人民政府之印”,并有条例12条,背面有“东北银行长领办事处”发行章。据了解,1950年新中国成立不久,当时物资匮乏。东北人民政府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特发行折实公债来筹措资金,建设东北,恢复东北经济。在券面的条例中看到,此次共发行叁千万分,分上、下两期,面值有一分、五分、十分、五十分、一百分。公债面值以实物为计算标准。发行时每分之值以沈阳市当时高粱米五市斤、五福布一市尺、粒盐五市斤、原煤三十四市斤之市价综合折算。本公债为年息五厘,利息每年还一次,分5年还清,本金每年以抽签的方法偿还,每年还一部分认购者,还本付息均以东北银行总行公布的实物市价为计算标准。
  此券只在东北地区发行,距今已有56年,大部分公债已经兑付,所剩无几,在米脂县发现实属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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