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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柱:加强环境保护 重视节能减排 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07-06-20 10:21  文章来源:榆林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环境保护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事业,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的大局出发,立足长远,务求实效,全面加强我市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立足榆林实际,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纵观世界,全球性气候变暖,臭氧层急剧耗损,森林面积锐减,荒漠化土地扩大,因大气、水体、固体污染致人死亡剧增等突出的环境问题,已严重危及人类的生存。全球每年有1-2万个物种灭绝。16亿城市人口生活在有害健康的恶劣空气中。50%的江河水流量减少或者被严重污染。全球每天有2.5万人死于因水污染引起的疾病。发展中国家80%-90%的疾病和1/3以上死亡者的死因都与受细菌感染或化学污染的生活用水有关。我国每年有17.8万人因高硫煤污染而过早失去生命,世界10大污染城市中我国就占了7个。环境问题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世界环保组织把每年的6月5日确定为“世界环保日”,旨在唤起全球重视生存环境保护意识。
  榆林环境保护和治理形势严峻,任务艰巨。近年来,我市在改善城市环境、防治工业污染、发展循环经济、规范资源开发、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环境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地方依然存在着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水土流失等问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自觉意识不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存在脱节现象,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发展模式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能源资源浪费现象依然存在。全市荒漠化面积达到260万亩,水土流失面积达3.69万平方公里。大规模的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十分突出,大气、水体、固体污染、噪声扰民、地表塌陷、地下水位下降、地表水断流等环境问题都一再向我们示警,一些地方甚至发生房屋裂缝、倒塌、泉水、井水干涸等严重的环境问题,这些恶性循环的现象已经威胁到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刻不容缓,生态环境、水污染、大气质量、生活垃圾和节能减排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引起我们各级的高度重视,下大力气认真加以解决。
  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就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明了环保工作的方向。温家宝总理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关键是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这三个转变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的根本性调整,是环境保护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环境事业成败的关键。”

  在刚刚结束的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赵乐际书记指出“我省已经进入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推进、市场化国际化不断提高,经济实力迅速增强的重要发展时期,但经济欠发达而又具有后发优势的基本省情没有变,解决陕西所有问题的关键仍然在于加快发展。这种发展不是片面追求速度的发展,不是以浪费资源和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而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我们必须深刻领会中、省领导的的指示精神,准确定位我市的环境现状,把中、省的精神自觉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榆林作为正在建设中的国家能源化工基地,是我国西煤东运、西电东送、西气东输的重要源头,也是我国21世纪的重要能源接续地。榆林既是资源开发转化的热点地区,又是环境保护的重点地区。二十多年来,我市在资源开发过程中,出现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地表塌陷、水位下降、水土流失等一系列新的环境问题,如不改变这一局面,将会成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环保工作实践,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和营造环境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保护环境就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氛围。坚持两手抓的工作方针,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环境保护,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绿色GDP指标逐步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范围,并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切实把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突出节能减排,综合有效治理保护环境
  “十一五”时期,按照“科学发展、有序跨越、和谐稳定”的方针,我市要建设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和区域中心大城市,大力发展能源、城市、生态、区域经济,到2010年,能源化工产业增加值将达到600亿元,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的92%。我们面临着发展能源化工支柱产业和节能降耗的双重任务。按照中、省要求,我市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城市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基本遏制;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实现这一目标,任务相当艰巨。
  按照又好又快跨越发展总体要求,搞好环境保护和治理,我们要抓住一个重点,做好三项工作,确保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抓住一个重点:就是重点抓好节能减排工作。要把资源集约开发、节约利用放在突出位置,确立环保优先、链条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建设的理念,严格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严格环保审批,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对新上项目要坚决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实行“三个一律不准”:新上项目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一律不准上马;在建项目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准投产;已建项目经过限期治理和停产整顿仍不达标的一律关闭。要加大半焦产业整合力度,搞好现有焦化项目的分类处置,在政府规划的集中区内,形成一批生产规模在60万吨以上的资源综合利用半焦企业。对现有分散建设、总规模达不到60万吨的兰炭生产企业,2007年底要关闭50%左右,2008年全部关闭。二是必须加快建立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和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要把节能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县区,夯实行政系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三个层面责任。加强治污工程建设力度,重点抓好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厂和电厂脱硫设施建设。三是必须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我市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对高耗能的行业要依靠市场,因势利导,控制增能,优化结构,扶优汰劣。电力行业要采用超临界大机组,并采用空冷技术和脱硫技术;石油开采和炼制要应用采油系统化配置技术,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技术;化工行业从传统煤化工产业向烯烃等新兴化工产业转化;建材工业着重发展大型新型干法水泥及水泥制品、浮法玻璃;煤炭行业要提高回采率,开展煤气化、液化技术开发和利用。确保实现2007年全市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06年降低4.8%。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电耗、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降低5%的目标任务。
  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坚持不懈地治理整顿“五小”企业。近年来,我们虽然下功夫进行清理整顿、关停并转,但受利益驱动,“五小”企业仍然在个别地方存在和发展。因此必须下决心坚决关停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五小”企业,尽快把高耗能和焦化产业有组织有计划地搬迁到县区规划的工业集中区,采取综合技术措施降低能耗和污染。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消费等环节,逐步建立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强化各级政府责任,把节能降耗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完善节能降耗措施,严格考核制度,坚决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高排放、低产出生产技术和设备,有效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建设榆林经济开发区煤、盐、气综合利用多联产项目,启动生态工业集中园区建设。抓好锦界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抓好50个重点能耗企业和北元化工、神东电力、榆林炼油厂三个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在装备制造业园区建立环保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试验基地,推广和应用一批先进、成熟的环保技术和产品,引进一批环保产业骨干企业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积极鼓励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沼气等新能源产业。三是扎实推进榆林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双创”工作。加快城市净化、美化、绿化、亮化步伐,力争用3年时间把榆林建设成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要积极开展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机关、学校、村庄、社区、家庭等所有层面都能积极投入环境保护的工作格局。新闻媒体和有关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环保宣传工作,增强全民环保意识,使保护环境成为每一个社会公民的自觉行动。
  三、加强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党政一把手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组织成立领导机构,建立领导干部包抓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把环境保护与节能降耗减排指标,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把环境指标、人文指标、节能降耗减排指标与GDP指标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硬指标考核各级领导,严格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由实行工作问责制逐步向“一票否决制”过渡,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要建立健全完整科学的污染控制、生态恢复、能源利用统计监测制度,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能源消耗大的县区要根据实际,组织环保、国土资源、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督查监管。要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坚决遏制两高一低行业进入我市;对在建项目,要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依法责令该项目整合改建,大力支持企业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少等方面改建方案;对已建成项目,按照环保节能降耗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督促企业限期搞好技改工作。
  三是要严格环保执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下硬茬解决群众反应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联动效应,继续开展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为主题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决不允许以发展为由放松环保要求,决不允许以增加财政收入为由,对违法排污企业手下留情,决不允许以减轻就业压力为由,对危害群众环境利益的违法企业拖延查办,特别是对违法排污企业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予以重点查处,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对已列入各级政府限期治理名单的企业,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大对其督促检查力度。有关企业要切实承担起“谁污染谁治理”的责任,对超标和超总量的排污企业要强制进行清洁生产审计,积极开展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活动。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我们每个公民都要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事情做起,倡导绿色消费,弘扬生态文明,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当环保卫士,做时代公民,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入环境保护工作,为把榆林建设成为绿色生态名市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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