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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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03 08:41 文章来源:榆林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我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商务厅、财政厅的具体指导下, 各县(区)商务部门、中标企业,按照《榆林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稳妥、扎实地开展工作,组织货源,加快网点备案,并结合各县(区)实际,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家电下乡惠农政策,全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截止2009年3月30日,全市已备案销售网点344 家,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5691台(部),其中:冰箱 3120台、彩电850台、手机388部,洗衣机1333台,销售金额 8750487元。
目前,我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虽然取得一些进展,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部分县(区)还是对此项工作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二是销售网点备案进度和网点标准化建设参差不齐。三是销售企业中标产品到货慢,品种不全,数量不足。四是部分销售企业培训不到位,销售网点尚未配备计算机或领到密钥以及规范化管理未跟上,相当多的网点无标识、无专区、无信息终端。制约了家电下乡产品的正常销售和相关信息登录。五是宣传工作不到位。家电下乡的惠农政策没有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影响了农民的购买积极性。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切实落实这项惠农政策,我们对全市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希望各县(区)尽快积极果断、采取措施推动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一是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商沟通,简化领取发票的手续,为销售网点领取发票提供便捷服务。二是销售网点有发票不开的、不及时将销售情况上网登录的,要责令网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取消资格。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确保规范运作。对本县(区)备案的网点逐一检查,了解实际销售情况,现场解决问题,尽快登录,确保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扎实推进。
附表1:截止2009.3.30榆林市各县备案情况
附表2:截止2009.3.30榆林市各县家电下乡销售情况排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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