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靖边县召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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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30 09:29 文章来源:靖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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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在县委8楼会议室召开。县上领导李子州、贺利贵、赵志平、杨树森、李作厚、杨忠及组织部、宣传部、农工部等部门负责人,各乡镇(场)书记、纪委书记,县纪委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子州主持会议。常务副县长贺利贵作重要讲话。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赵志平通报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会议要求,今年年底至明年年初,县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单位对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全面进行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培训。县党校要将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村“两委”成员纳入培训教学计划;乡镇要对村级干部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对乡镇基层站所干部由其主管部门制定计划,进行教育培训逐步建立起教育的长效机制。一是乡(镇)村两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乡镇党委、政府是主角,村支部是核心,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于2006年12月30日前报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年底前必须建立健全农村支部有关工作制度。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责任制考核范围。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乡镇党委每年年底要将本乡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向县委、县纪委进行报告。三是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具体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乡镇也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贺利贵在说话中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是反腐倡廉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搞好基层工作至关重要。要加大力度监管基层热点、难点问题,健全民主评议廉政承诺等相关制度,让群众享有选举权、知情权,拓宽信访渠道、监督渠道,使工作落在实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实现我县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做好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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