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陕西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陕西榆林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我市多部门联动开展“限塑令”专项检查行动
2009-06-15 16:37  文章来源:榆林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6月9日,由市商务局牵头,联合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共同对我市部门商场和超市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检查行动。
  限塑专项检查分为3组,本次检查为第一组,其余两组将在6月12日之前检查结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商场和超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的执行情况;是否实行明码标价和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是否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是否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是否按照规定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是否建立购销台帐制度,防止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
  经过对海龙、东沙驼峰北路金银湖、二中家乐、西沙文化路乐万家等超市检查后,第一检查组发现这些企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没有在显眼位置标注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除此之外,也有个别超市仍在使用不合格塑料袋,同时还存在没有建立购销台帐制度,塑料袋来源不详以及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或者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违规情况。
  当天,第一检查组已经对不合格企业提出要求,在接下来的检查中,如还未按规定整改,工商部门将按照《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对不合格企业处以相应的罚款,最高额将达到2元。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市商务局召开“限塑”座谈会    2008-07-01 10:19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陕西省商务厅         联系人:王发合 电话:029-87291591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国 华 电话:010-51651200-606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